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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国税函[2007]375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幕墙所用材料登记备案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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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9:42 |
| 信息简介: | 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对《批复》中明确的建筑幕墙所涉及的出口玻璃材料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的相关规定予以登记备案,备案后准予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