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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国税发[2007]171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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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9:35 |
| 信息简介: | 从2008年1月1日起(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将纳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版)实施统一管理。各地要严格按审核系统要求规范操作,保证数据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