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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发[2007]238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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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9:33 |
| 信息简介: | 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职能由财政部门移交至地方税务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从2008年1月1日起,沈阳市契税、耕地占用税由沈阳市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