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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劳社发[2007]116号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农村信用社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实行省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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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9:32 |
| 信息简介: | 从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统一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调整和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994年1月至1997年12月职工个人实际缴费金额及利息全部并入个人账户。从2001年7月1日起,个人账户规模由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并按有关规定做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