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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7]305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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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9:32 |
| 信息简介: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就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给予广东省批复,为了使我省各级地税机关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更好地解决此类问题,现明确我省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统一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145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