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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地税函[2008]95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7年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后续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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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9:49:18
信息简介: 省局在汇总时发现部分录入人员误录入了纳税人的申报信息,为此要求各市组织人员对申报表的年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应补税、应退税额进行重点审核,对属于录入的错误应立即纠正,以保障数据的准确性,此项工作要求在2008年4月底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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