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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发[2008]66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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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9:15 |
| 信息简介: | 做好申报受理工作。按照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的明确要求及“金税三期”软件的功能设计,我市耕地占用税不能实行委托代征征管模式,因此,原采用委托代征征管模式的应改为由地税部门直接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