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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发[2008]115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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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9:02 |
| 信息简介: | 凡个人缴纳的“特殊党费”,凭市一级组织部门或省委直属党(工)委以上党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及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时,据实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