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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发[2008]120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饮食娱乐业纳税人不按规定使用发票违法问题的处理意见[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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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9:00 |
| 信息简介: | 各基层局综合一科要设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随时接受市局举报中心电话通知的检查任务。接到出现场处理电话通知后,登记《税务违法检举案件现场交办台账》,提出处理意见,安排主管税务所有关人员持《税务违法检举案件现场记录单》出现场处理检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