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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财预[2008]528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建设期间税费征缴使用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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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8:55 |
| 信息简介: | 建设期间,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在大连市行政区划内产生的各项税费收入,由大连市自行组织征收,不再由沈阳市地税局统一征管。建设期间,有关具体税费政策继续按省政府业务会议纪要第20期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税费征管办法,由大连市商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等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