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地税发[2008]122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保监局关于及时支付车船税代征手续费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辽地税发[2008]122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保监局关于及时支付车船税代征手续费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8:37 |
| 信息简介: | 我省车船税是市以下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重要来源,在省保监局和有关保险公司的大力支持下,自2007年7月1日始委托保险机构代收以来,车船税征收工作取得了重大的突破,结合税额标准的提高,去年下半年代收车船税3.02亿元,为2006年全年收入规模的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