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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8]240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建筑物项目管理系统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及相关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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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8:34 |
| 信息简介: | 各地对已使用建筑物项目管理系统的房地产纳税人发票开具情况和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建筑物项目管理系统的房地产纳税人在升级前开具的预收款发票但未开具结算发票的应税收入,督促纳税人补缴应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