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地税发[2008]131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全省道路运输业税收委托运输管理部门代征有关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辽地税发[2008]131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全省道路运输业税收委托运输管理部门代征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6:06 |
| 信息简介: | 凡提供道路运输业务、取得运营收入,并应在辽宁省境内缴纳道路运输业税收,经地方税务机关确定为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税的纳税人,由其车籍所属地的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代征其应纳的道路运输业税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