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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8]272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及其各市分支机构基本养老保险费属地征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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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6:06 |
| 信息简介: | 从2008年9月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及其各市分支机构实行属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于各分支机构办理参保日期不同,缴费日期应自其办理参保关系次月起,对其补缴的所属期为2008年的费款不征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