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盘地税发[2009]50号 辽宁省盘锦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盘地税发[2009]50号 辽宁省盘锦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5:47 |
| 信息简介: | 纳税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纳税人应在次年的5月底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减免税申请。各基层局应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企业予以受理,分户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填报《中小企业申请税收减免汇总表》(见附件),于次年6月10日前,上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