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地税发[2009]58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契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辽地税发[2009]58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契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09:45:25
信息简介: 根据房产管理方式的发展变化,结合契税征管的具体实际,我省个人房地产交易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限的确认要件暂明确为:个人购买商品房的,按其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该房产交易的确权登记;个人承受存量房(二手房)的,按其向征收机关申报的房产交易基础信息表。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