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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人社办[2023]42号 河南省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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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5:25 |
| 信息简介: |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直接结算。其中,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其月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