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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9]197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鼓励我省沿海重点发展区域扩大对外开放有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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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5:23 |
| 信息简介: |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对以上五个重点区域的企业可暂不按《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辽地税〔2006〕19号)规定的减免费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直接免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