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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09]248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建赤峰至锦州铁路项目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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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2:59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耕地占用税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条例》第二条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