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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国税发[2009]151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操作规程》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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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2:51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申请及提供的有关资料存在不准确、不齐全等不能满足审批需要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既视为受理并允许申请人更正或补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