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葫政办发[2010]71号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葫芦岛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及适用范围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葫政办发[2010]71号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葫芦岛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及适用范围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2:18 |
| 信息简介: | 本文所称地段等级只作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之用,对地段等级的划分有未尽或不明晰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两级地税部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