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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2011]183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免征收地下人防工程房产税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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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1:39 |
| 信息简介: | 为支持我省人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辽宁省人民政府、吉林人民政府和黑龙江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国发[2008]8号)的有关规定,同意自2011年1月1日起,暂免征收我省人防部门收取的、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平战结合工程的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