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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所便函[2011]7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时购房时间确认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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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1:24 |
| 信息简介: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文件的规定,个人购房日期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