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本溪地税公告[2012]3号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地方税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本溪地税公告[2012]3号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地方税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0:53 |
| 信息简介: | 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发项目销售结束或建筑工程竣工决算(或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在结清税(费)款、发票、无其他涉税处理事项的前提下,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