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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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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0:52 |
| 信息简介: | 各基层局要严格执行省局及市局相关要求,认真审核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时上报市局要求上报的报表。对所管辖的纳税人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所辖纳税人了解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