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财税[2013]568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鞍山市红十字会等单位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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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财税[2013]568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鞍山市红十字会等单位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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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40:08 |
| 信息简介: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鞍山市红十字会等11家单位(名单附后)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