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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人社发[2013]32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企业失业保险费减半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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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39:59 |
| 信息简介: |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对全省企业失业保险费实行减半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对全省企业失业保险单位缴费犷按现行标准减半征收,减征期至2015年10月31日。职工个人缴费比率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