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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申报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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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39:29 |
| 信息简介: | 出口企业发生的真实出口货物劳务,由于以下特殊原因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出口退(免)税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