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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财税[2014]358号 辽宁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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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39:13 |
| 信息简介: |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