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鞍地税财行便函[2015]2号 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鞍地税财行便函[2015]2号 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29:25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由市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县(区)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