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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财税[2016]761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页岩等9种矿产品开征资源税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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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25:33 |
| 信息简介: | 原矿、精矿的计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原矿、精矿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包括小规模纳税人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以及从坑口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