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公告2016年第16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公告2016年第16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公告2016年第16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25:21 |
| 信息简介: | 以农产品为原料从事生产销售的下列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农产品进项税额采用成本法核定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