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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残联发[2017]41号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部分征收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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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25:09 |
| 信息简介: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省残联于2016年11月向省人大内司委提请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由1.7%调整为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