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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政办发[2017]9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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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25:03 |
| 信息简介: | 本规定所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是指省属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任职期间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其相应责任;已调任其他岗位或退休的,应当纳入责任追究范围,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