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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政发[2009]6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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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24:15 |
| 信息简介: | 2009年,继续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8]16号)规定的各项税收政策。将服务型企业、商贸型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批期限延长3年。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在2008、2009两个年度内,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