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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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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23:48 |
| 信息简介: | 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业务的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原规定报送的纸质资料留存企业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