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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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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23:33 |
| 信息简介: | 根据规定,税务机关为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均不得超过1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