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票系统升级的通告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票系统升级的通告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20:43 |
| 信息简介: |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可以即时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税收减免政策。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能够正常开具1%征收率的发票,充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纳税人税控开票系统须在3月开票前完成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