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沈医保发[2020]52号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民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的通知
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沈医保发[2020]52号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民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沈医保发[2020]52号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民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19:54 |
| 信息简介: | 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20元调整为55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70元。其中,属于城乡低保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720元);属于城乡低保边缘对象,个人缴费68元,政府补助65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