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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财税[2020]297号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地方教育附加征管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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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15:23 |
| 信息简介: |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范围及征免政策均比照教育费附加有关规定执行。对所属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之间的地方教育附加也按本通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