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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23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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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14:18 |
| 信息简介: | 辽宁省为全国铁矿资源第一大省份,年产销量占全国三分之一左右。2016年,根据国家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要求,辽宁省将铁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按照税费负担平移的原则将铁的选矿税率确定为5%,没有额外增加企业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