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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关于调整工会经费(筹备金)征管范围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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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13:08 |
| 信息简介: | 从2021年10月1日起,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内的沈阳市浑南区汪家街道、深井子街道内的工会经费(筹备金)的缴费人,主管税务机关由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浑南区税务局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