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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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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13:03 |
| 信息简介: |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的有关规定,我们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1年12月6日前,通过来电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