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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房发[2021]16号 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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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12:58 |
| 信息简介: | 申请人线下申请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提供身份证明及房产状况、婚姻状况、个体工商登记、缴纳社保、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情况的书面承诺。线上申请只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