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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对沈阳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人申报社会保险费的温馨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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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12:49 |
| 信息简介: | 若单位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申报系统中显示经办机构传递至税务机关的职工人数多于企业实际缴纳保险的职工人数,且已包含了全部的实际员工信息,缴费人可在申报报职工工资时进行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