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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宁省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各险种征缴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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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8:12:48
信息简介: 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属期失业保险费在2022年3月31日前缴纳的,免收滞纳金。因2021年度社平工资调整在2022年3月31日前补缴失业保险费的,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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