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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期限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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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12:48 |
| 信息简介: | 为扎实解决缴费人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持续推广线上线下、网上掌上立体化多层次缴费渠道,为使缴费人进一步感受高效、精心的缴费服务,经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协商,决定将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属期征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