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减免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本支出企业所得税建议[第0446号]的答复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减免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本支出企业所得税建议[第0446号]的答复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12:41 |
| 信息简介: | 中国税务机关具有征税权,应征尽征这是对国家税收权益的维护和捍卫,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中方学校支付给外方的合作办学成本费用中不包含利润部分,收取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是属于税基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