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财会[2022]127号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意见》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辽财会[2022]127号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11:20 |
| 信息简介: | 培养对象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中介机构等在职在岗的会计业务骨干,包括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长(经理),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部门科(处)长;高校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