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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2022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及补差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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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10:43 |
| 信息简介: |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中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